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就规范申请上报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有关事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兽医科,许栋,邮政编码:015000
2.电子邮箱:bnsyk20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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