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汛期畜禽养殖防灾减灾技术指引
当前,巴彦淖尔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7月1日起),即将迎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主汛期旱涝并重风险较大,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易发。为有效防范应对暴雨、洪涝、积水等自然灾害风险,切实保障我市畜禽养殖安全,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 加固设施,排查隐患
全面检查并加固畜禽圈舍、围墙、仓库等设施,重点排查老旧、简易棚舍,防止因暴雨、大风导致倒塌或浸水。提前清理和疏通养殖场区内外的排水沟渠、涵洞,确保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内涝。同时,严格检查电路及用电设备安全,防范漏电、短路事故,必要时切断非必需电源。
二、 储备物资,防患未然
根据养殖规模,提前储备充足的饲草饲料、清洁饮水、兽用防疫消毒药剂、疫苗以及应急疫苗。同时,配齐防洪沙袋、抽水机、发电机、应急照明等防汛应急物资,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三、 加强管理,保障健康
加强圈舍通风换气,有效调控舍内温湿度,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粪便,防止粪污溢流。确保饲料和饮水安全,饲料储存间需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霉变。可在饮水中适量添加复合维生素、益生菌、电解质等,增强畜禽自身抵抗力。适当降低饲养密度,及时淘汰体弱、患病畜禽,降低疫病风险。
四、 强化监测,严防疫病
重点加强对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及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排查力度。对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新补栏的畜禽,务必及时进行补免。若发生洪涝灾害,应根据防疫形势,对易感畜禽实施紧急免疫,确保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标。如有异常情况,须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原则。
五、 灾后恢复,全面消杀
若遭遇洪涝,灾后应第一时间检修生产设施,并清除淤泥、粪污和积水。对畜禽圈舍、运输车辆、屠宰场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污染严重的区域应提高消毒剂浓度和消毒频次。及时清除积水区域,消除蚊蝇滋生地,并做好防鼠灭鼠工作。
六、 无害化处理,严守底线
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必须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优先采用化制、高温焚烧等专业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买卖、加工或随意丢弃因灾死亡的牲畜,坚决阻断动物疫病传播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