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耕保科
发布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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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们: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效,扎实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用残膜等重点领域治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铁路安全运行,现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禁烧规定,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屏障
严禁在林区、草原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农林废弃物,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春耕在即,生产生活用火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严防因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做到人走火灭、不留余火、不存隐患,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守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二、守护铁路安全,严禁沿线违规焚烧用火
铁路沿线两侧15—2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焚烧行为,严禁违规堆放根茬混合物等易燃农林废弃物。焚烧产生的浓烟、明火会遮挡视线、干扰行车,严重危害铁路运行安全,属于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维护铁路沿线环境,保障列车安全畅通,守护全民出行平安。
三、推进秸秆利用,实现变废为宝绿色发展
秸秆是宝贵农业资源,拒绝一烧了之。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留高茬还田、过腹还田,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揉搓丝化、黄贮、压块加工技术;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采用固化成型、热电联产等清洁方式,让秸秆转化为增收资源,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源头管控,提升人居环境整治质效
坚持科学处置、规范堆放,杜绝秸秆乱堆乱放、随意丢弃。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以多元化利用减少焚烧隐患,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干净整洁的美丽乡村,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防火安全无小事,秸秆利用利长远。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防火与铁路安全规定,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共同守护生态家园、筑牢安全防线,为建设平安、绿色、美丽巴彦淖尔贡献力量!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