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执法科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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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切实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守护耕地质量安全,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近日,市农牧局综合行政执法科联合各旗县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农用膜回收专项执法检查,以严格执法倒逼回收责任落实,以精准监管推动残膜应收尽收。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农用膜回收全链条,紧扣“回收责任落实、违规行为整治、回收体系完善”三大重点,采取“田间排查、现场督导、法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种植户是否严格履行“谁使用、谁回收”责任,是否在秋收后,春播前及时回收田间农用残膜,杜绝随意弃置、掩埋、农膜残膜等违法行为,严防农用残膜污染土壤和周边环境。
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检查与整改同步”,是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突出特点。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向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党群服务中心普及农用膜回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残膜长期残留土壤的危害——不仅会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土壤板结肥力下降,还会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违规处置习惯,主动参与残膜回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农用残膜清理不彻底、不达标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和责任主体,建立“检查—整改—回头看”销号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形成有力监管震慑,切实扭转“重使用、轻回收”的局面。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19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9份,开展农用膜回收执法检查,是守护耕地生态、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环保意识,推动农用膜回收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筑牢农业生态安全防线,为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