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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取缔一处私自收购病羊违法场所

来源:乌拉特中旗农科局 发布时间:2025-11-07 作者: 访问量:0
  私自收购、贩卖病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畜牧市场秩序,更是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巨大隐患。11月4日,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海流图镇巴音街一处平房院内存在非法收购病羊行为,案情重大,情况紧急,大队高度重视,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现场查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临河区白脑包镇人),查扣疑似病羊4只(临床表现为精神沉郁、行动迟缓及体表病变)及冷冻病羊胴体50公斤。

 

  经查,陈某自2025年10月起租用该场所收购病羊,其供述拟将羊肉用于制作狗粮、贩卖羊皮牟利。根据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我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收购病羊、存储病羊胴体,现存放于冰柜内的羊胴体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拒不改正,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11月6日,在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石哈河镇兽医站负责人的监督下,当事人陈某已将涉案的病羊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下一步,农牧业执法大队将密切跟踪其后续整改到位情况。

 

  此案件的成功查处,是农牧业执法大队及时有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守护农牧业安全底线的一次具体行动,有效阻断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了全旗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但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农牧民法治意识薄弱、病死畜禽危害认知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农牧业违法行为“零容忍”,以实际行动为全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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