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批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0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652号)要求,杭锦后旗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公告。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