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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

2025年“三秋”农机作业安全提示

来源:市农机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 访问量:0

  作业前:机具检修维护

   (一)检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状态良好。

  (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整可靠,操纵台的扶梯护栏、扶手、踏板等应安装牢固。

  (三)灭火器具要可靠、有效,并放在易于取放的位置。

  (四)联合收割机和从事田间收获、脱粒等作业的拖拉机排气管要安装火星熄灭装置,并及时清除积炭。

  (五)作业机具照明设备充足,便予安全作业与故障排除

  转移中:保障行驶安全

  (一)建议参加农机合作社、跨区作业队、作业协会等相关组织,有序开展跨区作业,应对突发情况 。

  (二)转移途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违法载人保持安全行驶距离。

  (三)行经堤坝、便桥、涵洞时,应先确认其载重能力、路面宽度及空间宽度和高度是否能通过。

  (四)严禁违规载人,驾驶室不得超员乘坐,叶子板、牵引架和悬挂农具上不得非法载人。

  作业现场:严守安全规范

  (一)仔细勘察作业现场,清除障碍,在电线杆、杂物、井盖等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驾驶操作人员应与辅助作业人员设置联系信号。

  (三)严格按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地头转弯或倒车时的安全,避免触及田埂、水渠、树木等障碍物。倒车时,应先察明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四)根据地势特点、干湿情况等选择收割速度。如发生部件缠草或拥堵时,应停机熄火后清理。禁止将手伸入出入口排堵。

  (五)作业时,禁止穿拖鞋以及宽松或袖口不能扣上的衣服。

  (六)操作者须具有驾驶操作资质、不得将机具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应急及其他

  (一)发生农机事故,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农机安全监管部门。有人员伤亡时,及时拨打“120”急救。

    (二)农机存放场所严禁烟火,严格执行消防制度,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具,并做好定期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