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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农牧局机构职能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乡村振兴局牌子。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

  一、主要职能: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农村牧区建设和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牧业管理和产业发展、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农牧民人才培养和评价、农牧业行政执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三牧”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参与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农村牧区文化、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负责农牧民承包地、农村牧区宅基地、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每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京蒙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6、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的建议。发布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牧业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7、统筹推进“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推进实施“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规划、战略、建设和重点工作。参与制订“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对“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进行授权、监管、复审等工作。支持“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和产品营销输出。指导旗县区开展“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相关工作。

  8、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农牧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肉类、奶业、饲料饲草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牧业行业安全兰产工作。

  9、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10、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开展耕地质量管理。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永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指导农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牧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外来物种。

  11、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牧业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和农药、善药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以及畜禽、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13、负责组织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协同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业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农牧业农村牧区人才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牧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国际合作项目。

  16、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三农三牧”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人:曹伟

  电 话:0478-8289018

 

  2、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闫婷

  电 话:0478-8289082

 

  3、法规科。指导依法行政,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农牧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市本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负责人:庞春博

  电 话:0478-8289055

 

  4、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提出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牧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牧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利用。

  负责人:特日格勒

  电 话:0478-8655582

 

  5、发展规划科。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三牧”工作发展规划,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牧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曹雄

  电 话:0478-8655895

 

  6、计划财务科。参与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涉农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牧区金融、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市农牧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人:袁伟

  电 话:0478-8527299

 

  7、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抗灾减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负责人:党洪波

  电 话:0478-8289080

 

  8、畜牧科。起草畜牧业相关制度规范。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负责人:田建

  电 话:0478-8784106

 

  9、奶业科。拟订全市奶业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奶业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

  负责人:胡亮

  电 话:0478-8289013

 

  10、饲料饲草科。起草饲料饲草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利用饲料饲草资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负责人:乌兰敖德

  电 话:0478-8985494

 

  11、兽医科。起草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兽医领域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和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等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兴亮

  电 话:0478-8289006

 

  12、渔业渔政管理科。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人:莫日根巴特

  电 话:0478-8943611

 

  13、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科。组织协调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改革措施,承担农牧业产业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工作,对垦区经济实施宏观指导,拟订垦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国有农牧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牧业建设,提出垦区基本建设立项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负责人:吴蓓

  电 话:0478-8985589

 

  14、农畜产品加工指导科。拟订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负责农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延长农畜产品产业链,开展农畜产品加工业重点情况调度工作。

  负责人:杨波

  电 话:0478-8655869

 

  15、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牧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牧区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

  负责人:王铖

  电 话:0478-8328836

 

  16、帮扶科。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负责人:高雅

  电 话:0478-8289175

 

  17、区域协作促进科(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京蒙协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乡村发展。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负责人:杨晓旭

  电 话:0478-8288370

 

  18、监督检查科。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负责上级对市农牧局的所有考核事项、市直各部门专项考核等。负责督查检查及问题整改等。

  负责人:杨文忠

  电 话:0478-8289530

 

  19、市场与对外合作科。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议。统筹推进“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推进实施“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规划、战略、建设和重点工作。参与制订“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对“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进行授权、监管、复审等工作。支持“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和产品营销输出。指导旗县区开展“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农牧业农村牧区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农牧业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的交流合作事务。

  负责人:贾喆

  电 话:0478-8289012

 

  20、综合行政执法科。负责拟订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本级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组织集中行使市农牧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推进农牧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对农牧业违法行为举报的依法处理。负责监督指导旗县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史永军

  电 话:0478-8943600

 

  21、科技科(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教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

  负责人:刘东栋

  电 话:0478-8655875

 

  2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范慧

  电 话:0478-8289005

 

  23、种业管理科。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对南繁育种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

  负责人:程士哲

  电 话:0478-8527679

 

  24、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起草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鉴定等工作。

  负责人:哈斯高娃

  电 话:0478-8289016

 

  25、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兵

  电 话:0478-8943600

 

  26、耕地保护科。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种植用途管控等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承担耕地撂荒排查、复耕,设施农牧业用地备案、黄河滩区禁限种等种植用途管控等工作。

  负责人:班轶超

  电 话:0478-8289334

 

  机关党委。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人:吕海萍

  电 话:0478-8289089

 

  负责人:孙立新

  联系电 话:0478-8289000

  办公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所属单位: 

  (一)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工会工作,编制所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生产管理及成果转化、科研设施管理、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及其他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务。

  2.开展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畜禽、牧草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和创新及新品种选育等工作。

  3.开展动植物绿色种养、优质高效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和动植物重大疫病及有害生物防控理论、防控技术及产品研究工作。

  4.开展农牧业装备和农牧业机械的研制改进、实验示范、开展智能装备推广应用。

  5.开展耕地保育、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动植物营养、草业培育加工、生态建设和生态工程监测评估等相关理论与技术研究与应用。

  6.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评价、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土壤资源修复与养护等理论与技术研究与应用。

  7.完成巴彦淖尔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段如文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陕路9公里处

  联系电话:0478-2611001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巴彦淖尔市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全市拟定“三农三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建议提供支持保障。

  2.参与全市现代农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任务落实等相关推进工作,指导各旗县区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3.负责全市农业综合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编制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创建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

  4.承担市域种子、植保植检、土壤肥料、农业节水、农机推广、标准化养殖、社会化服务等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数据监测分析,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以及新主体培育、新模式创建等工作,为现代农牧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5.承担全市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拟订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开展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牧业资源区划研究;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等相关工作;为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6.负责与国内外农业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引进、交流、合作及共建等工作,促进现代农牧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和实践农牧业发展模式创新,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服务。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永刚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联系电话:0478-8756095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巴彦淖尔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筛选、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2)参与编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程抓好落实;

  (3)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和技术把关;

  (4)承担项目建设调度、统计、汇总、档案整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5)协助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和绩效评价、项目跟踪审计、上图入库、颁发验收合格证等工作;

  (6)参与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规划设计方案,配合落实盐碱化耕地综合改造利用和地力提升设计、评审、实施等工作;

  (7)承担巴彦淖尔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徐创军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联系电话:0478-8287494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巴彦淖尔市农牧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完成国有资产、财务及项目管理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农业科技视频节目的创作、采编,制作农牧业专题片、编印农牧业工作动态;承担新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3.承担市农牧局门户网站的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等相关技术工作。

  4.承担局机关后勤、安全保卫、节能减排、综合治理、物业管理等工作。

  5.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周勇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联系电话:0478-8527668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工作。

  2.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3.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4.承担中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督促指导旗县区开展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

  5.承担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申报监测、评审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

  6.研究草拟全市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完成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评审和项目库建设工作。

  7.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何德洋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园南街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78-8287115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巴彦淖尔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家畜遗传改良计划和区域规划;承担畜禽新品种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建立健康养殖档案和相关技术服务。

  2.参与制定畜禽品种标准以及相关饲养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应用;承担和组织实施畜牧相关技术的科研、示范和推广项目。

  3.承担畜牧种质资源普查和遗传资源的质量监测以及种畜禽等级评定(或鉴定);负责种畜禽场验收评审和种畜禽市场监管;承担地方良种和培育品种的选育及保护和利用。

  4.制订全市饲草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对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以及利用进行技术指导,为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提供技术服务,参与饲料、饲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

  5.为保障全市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对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等级划定。

  6.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虎山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联系电话:0478-8915668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巴彦淖尔市水产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工作。

  2.协助市农牧局做好全市渔业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

  3.组织实施渔业船舶和渔业船员的登记和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为全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4.承担渔业科研项目及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推广,协助组织水产技术指导工作。

  5.承担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和养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6.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金泰大厦 

  联系电话:0478-8213413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巴彦淖尔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2)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3)农牧业生态与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4)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与防除工作。

  (5)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振国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联系电话:0478-8289067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服务保障工作。

  2.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

  3.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

  4.承担、指导全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农牧民学历教育、体育运动、职业技能鉴定及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和科普工作。

  5.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东伟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5楼

  联系电话:0478-8527683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巴彦淖尔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等;

  2.承担全市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调、疫情报告、疫病消灭等相关工作。

  3.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效果及发生风险的监测、评估。负责动物疫病可追溯和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对流通环节和边境边界地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

  4.承担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含铁路、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屠宰企业);开展动物饲养、流通等环节防疫监督;负责动物证章标识的发放、使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5.承担兽医实验室、动物养殖、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技术推广与科学研究;推动、监督、指导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6.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屠宰技术及官方兽医、基层动物防疫员培训。

  7.承担组织开展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8.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特木热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联系电话:0478-8756907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巴彦淖尔市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承担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3.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术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调查,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

  4.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朱亮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联系电话:0478-8989058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巴彦淖尔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要职责: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检测技术支撑。

  2.承担指导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3.承担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

  4.承担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相关的技术咨询、宣传工作。

  5.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饲料草种产品、市场销售农药的药效检测等农牧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

  6.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斌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联系电话:0478-8527671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巴彦淖尔植保植检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农业植物检疫相关工作,开展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封锁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指导,产地检疫、调运检疫,检疫监督和指导等工作;

  (2)承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

  (3)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调查、信息报送、预测预报、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指导;

  (4)承担植保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推广,农药(械)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工作;

  (5)承担农药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巴彦淖尔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武建华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联系电话:0478-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巴彦淖尔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2)协助开展产业化帮扶、科技帮扶等项目的编制工作;

  (3)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旗县干部群众实用技能推广;

  (4)承担巴彦淖尔市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各类数据、信息等方面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统计监测和动态分析工作;

  (6)负责扶持帮扶龙头企业,推动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的龙头企业开展帮扶任务;

  (7)协助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工作;

  (8)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9)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袁伟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联系电话:0478-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巴彦淖尔市原种繁育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比试验、新品种展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2.承担小麦“三圃”田繁育工作;编制国有原种繁育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原良种生产计划。

  3.承担果树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果树优良品种培育、脱毒,苗木繁育;承担果园建设规划设计、果树栽培技术的制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果树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

  4.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春生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西街农牧局大院

  联系电话:0478-8289033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