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指导之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养殖场有多方面的要求,旨在规范养殖场的环保行为,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以下是对养殖场的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养殖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废水排放要求
(1)处理设施:养殖场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产生的废水进行有效处理。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确保废水在排放前达到规定的排放限值。
(2)排放限值:废水的排放限值包括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量(SS)、氨氮等指标。养殖场应确保这些指标的排放浓度不超过相关标准的规定。
(3)排放方式:养殖场废水可以选择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直接排放需符合严格的排放限值,而间接排放则需通过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三)废渣(固体废物)处理要求
(1)收集与贮存:养殖场应建立粪便等固体废物的收集与贮存制度,确保废物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贮存。
(2)无害化处理:粪便等固体废物在还田或综合利用前,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堆肥发酵等,以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确保环境安全。
(3)土地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粪便等固体废物可用于农田施肥等土地利用方式。但应确保土地利用量不超过土地承载力,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四)恶臭气体排放要求
(1)控制措施:养殖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如加强通风、合理布局、使用除臭剂等。
(2)排放限值:恶臭气体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养殖场应定期监测恶臭气体的排放情况确保达标排放。
(五)其他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养殖场在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2)排污申报登记:养殖场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
(3)排污台账制度:建立粪污处理台账,做到污染物去向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