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指导之粪便贮存设施设备
依据《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7622-2011)
(一)设施设备总体要求
畜禽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和当地环境承载力,配备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利用方式相匹配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满足防雨、防渗、防溢流和安全防护要求,并确保正常运行。交由第三方处理机构处理畜禽粪污的,应按照转运时间间隔建设粪污暂存设施。畜禽养殖户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二)选址与布局的原则
以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为目标,按照畜禽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通过清洁生产和设施装备的改进减少用水量和粪污流失量、恶臭气体和温室气体产生量,提高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重点围绕堆肥、沤肥、生产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以资源化利用为目的的处理方式,规范建设标准,科学建设畜禽养殖中粪便处理设施设备,促进污染防治与畜牧业的协调发展。
(三)选址与布局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根据养殖场的面积、规模以及远期规划选择建造地址,并做好以后扩建的计划安排;
(2)贮存设施应选址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布局应便于管理和操作;
(3)应满足畜禽场总体布置及工艺要求,布置紧凑,方便施工与维护;
(4)应与畜禽生产区相隔离,满足防疫要求;
(5)设在畜禽场生产区以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或侧风向,与主要生产设施之间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离。
(四)粪便贮存设施类型
亦采用地上带有雨棚的“∏”型槽式堆粪池。
(五)结构设计
地面应为混凝土结构,具有防水、防渗性能。地面应向“∏”型槽的开口方向倾斜,坡度为1%,坡底设排污沟,便于收集渗滤液。墙高不宜超过1.5米,采用砖混或混凝土结构,水泥抹面,墙体厚度不低于240毫米。顶部设置雨棚,雨棚下弦与设施地面净高不低于3.5米。
(六)容量与荷载
贮存设施应具有足够的容量,满足贮存需求。地面应能承受粪便运输车及所存放粪便的荷载。
(七)管理与维护
应定期检查设施状况,及时清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八)其他要求
(1)设施周围应设置排雨沟,防止雨水流入,且排雨沟不得与排污沟并流;
(2)设施周围应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及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3)应设专门的粪污运输通道直接与外界相通,避免粪便运输经过生活与生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