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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补贴实施细则

来源:奶业科 发布时间:2026-08-31 10:52 作者: 访问量:0 分享到:

一、补贴对象

经农业农村部验收的生产性能测定(DHI)中心,且项目建设合规、主体统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与重大违法记录、经营正常,项目期内无重大安全及环保事故。

二、补贴标准

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对区内的奶牛养殖场每测定一头奶牛并上传不少于6次有效数据(一个泌乳期内),补贴70元。按照年度下达任务进行补贴。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在达到验收标准后向所在地旗县农牧部门申报,提出验收申请,提供申报材料。

(二)旗县农牧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采取实地查验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结果报盟市农牧部门。

(三)盟市农牧部门对旗县报送的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向自治区农牧厅报送验收结果。自治区农牧厅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根据验收情况和补贴标准测算,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