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巴彦淖尔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就《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巴彦淖尔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3.拟决策事项提出背景和目标:“十五五”时期是我市聚力建设农牧业强市、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关键期。本规划全面对标国家、自治区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战略安排,锚定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战略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全市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规划提出推动粮食产能提升、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谋划实施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一批重点项目,提出到2030年,粮食产能、肉类产量等相关农牧业发展任务目标。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巴彦淖尔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重大决策事项的支持态度?
2.您对本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本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对农牧民收入、就业、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产生哪些影响?
4.您认为本重大决策还可能引发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巴彦淖尔市农牧局规划科。
评估主体: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联 系 人:杜世超
联系电话:0478-8289009
邮 箱:bsnmjghk@126.com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30日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