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 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牧业机械在自治区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自治区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制定的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和区域非通用类农业机械最高补贴额建议一览表基础上,统筹考虑补贴政策普惠共享、兑付难度等因素,制定发布自治区补贴额一览表。常规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具体补贴标准见巴彦淖尔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旗县审核、市级兑付、直补到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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