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推动我市奶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区率先实现奶业振兴,用好用足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奶业振兴相关扶持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内政办〔202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奶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内政办〔2022〕18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意见》(巴政办发〔2020〕28号)等文件制定。
二、方案结构
《实施方案》共包含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与期限、总体原则、重点措施、项目验收程序、保障措施、其他等七大部分,其中重点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牧场建设补贴(新建奶牛牧场补贴、改扩建奶牛牧场、提高奶畜养殖设施装备补贴标准);二是种业补贴(进口良种奶牛补贴、性控胚胎使用、性控冻精使用);三是饲草料收储补贴(牧草使用补贴、牧草种植补贴);四是乳制品加工类补贴(加工增量补贴、喷粉补贴、地方特色奶制品加工标准化试点补贴);五是奶牛重点疫病防控补贴;六是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充分利用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对使用专项债新建奶业发展园区予以支持)。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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