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预算公开
2026年度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6年1月27日
公开时间:2026 年2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6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6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脱贫人口监测、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化帮扶龙头企业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3)协助开展产业化帮扶、科技帮扶等项目的编制工作;
(4)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旗县干部群众实用技能推广;
(5)承担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和街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各类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统计监测和动态分析工作;
(7)负责扶持帮扶龙头企业,推动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的龙头企业开展帮扶任务;
(8)协助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 “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等工作;
(9)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财务科、业务科、综合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6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本级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6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6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三个持续”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一是持续压紧压实常态化帮扶工作责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将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并作为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点。按照“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常态化精准帮扶”的要求,发挥好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协同配合,层层传导压力,做好常态化帮扶工作。持续加强驻村干部选派管理,
二是持续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效能。按照“健全统一规范、精准识别、动态进出的监测体系”的要求,科学精准确定帮扶对象,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对不需要帮扶政策也能稳定脱贫的有序退出帮扶,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继续实施帮扶(等待自治区明确具体办法)。坚持及时纳入,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持续提高农牧户自主申报率,让防止返贫致贫政策家喻户晓,防止漏识漏评;持续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教育、住建等部门间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低保、特困人员、危房改造人员同步认定、综合研判,确保应纳尽纳。坚持精准帮扶,精准确定每一户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风险点,根据风险类型和实际困难程度情况,分类落实相应救助和帮扶措施。精准完善帮扶政策“工具箱”,建立分类帮扶机制。坚持开发式、兜底式帮扶政策并重,完善兜底式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产业、就业和发展能力提升等开发式帮扶措施,鼓励更多依靠自己勤劳致富,增强内生动力;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生活。精准完善实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帮扶政策,我市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因病纳入监测占80%以上,重点用好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健全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帮扶政策体系。坚持有序退出,坚持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进有出的原则对帮扶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照退出条件、程序和办法,及时履行退出程序。
三是持续争取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自治区将优化现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区10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5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按照数量不变、“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根据旗县区发展实际予以调整和确定。在确保五原县持续得到自治区支持的基础上,力争其他有旗县区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范围。利用“十五五”京蒙全面合作政策调整契机,努力争取将我市纳入京蒙协作资金项目帮扶范围。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1.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2.59万元,减少16.82%。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1.1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61.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9万元,减少16.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161.1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61.1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失业等社保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67万元,减少14.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2万元,减少16.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23.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4万元,减少17.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万元,减少16.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61.12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61.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12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61.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1.12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可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59万元,减少16.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9万元,减少16.82%。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保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1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6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4万元,减少14.73%。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15%。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4万元,减少18%。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23.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专项业务,人员薪资,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5.4万元,减少了20.62%。主要原因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专项业务,人员薪资。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万元,减少1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1.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97万元、津贴补贴33.18万元、绩效工资24.82万元、住房公积金13.53万元、医疗费9.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
(二)公用经费1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万元、电费1万元、取暖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67万元、差旅费3.47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0个,项目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 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2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67万元,其中:拟购买服务支出1.67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项目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0%。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琪 联系电话:0478-828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