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政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管护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推动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结合我市实际,答复如下:
一、提高认识,正确引导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我们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发力,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培训等方式普及防护林生态功能,提高群众管护意识。推动出台《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的实施意见》(巴政办发〔2025〕6号),对农田防护林建设与管护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树种选择为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木树种选择新疆杨、沙林杨、河北杨、小美旱、榆树、槐树、柳树、柽柳、紫穗槐等乡土树种。农田防护林造林成活率应达到 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应达到 85%以上,实现林相整齐、结构合理。二是实施以工代赈,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栽植与养护。充分调动乡镇、村集体或国营农牧场落实以工代赈,组织农民植树造林与抚育管护,实现农民参与增收双赢。三是奖补资金激励,将农田防护林管护效果作为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依据,对管护效果好的旗县区给予奖励补助。
二、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发展
一是保障资金投入。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占比为不高于5%。二是根据《高标准农田通则》要求,农田防护林布设应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并与生态林、环村林等相结合。建设农田防护林工程应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造林密度及树种配置。
三、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农田防护林灌溉
一是拟联合水利部门,在农业用水规划中单列生态用水指标,优先保障防护林灌溉需求。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结合农田水利工程,在初步设计中增设防护林配套灌渠、滴灌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三是推广抗旱树种和节水灌溉技术,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
四、明确职责,落实管护责任
一是明确管护责任内蒙古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农田防护林管护责任,完成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后,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产权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农田防护林后期管护工作由村集体负责,收益由村集体议定。二是落实管护经费。2025年农业农村部将出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提出“可在地方建设资金中,按照不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政府总投入1.5%的比例提取管护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可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田防护林管护,确保农田防护林存活率。
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在初设中优化防护林建设方案,探索农田防护林大网格模式,明确栽植区域、树种选择和配置模式,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选择抗逆性强、适应性好的树种。
二是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承接主体统一为项目所在嘎查村的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营农牧场参与栽植与抚育,确保栽植质量,落实栽植管护责任。
三是通过以工代赈鼓励农民参与管护,或以育代造,提高农民管护积极性。
四要建立农业、林草、水利等部门的协同机制,确保防护林建设与农田基础设施同步推进。
五是定期开展防护林评估,积极指导开展补植与修复,对缺株断带、退化严重的防护林及时进行补植和修复,确保防护林完整性和功能性。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2025年6月12日
签发人:李 斌
承办人:李 兵
电 话:828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