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项
    2.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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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2-10 来源:巴彦淖尔市

尊敬的朝格吉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边境管理地区建设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中问题准确,针对性也很强,所提的建议很中肯,其中涉及农牧局内容为“创新以工代赈模式完善基础设施中的部分内容”,经认真研究,专题调研,现就提案所提内容答复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主要做法
  一是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挖掘机、铲车、四轮车等机械优先雇佣当地具备该类机械的农民。
  二是进行渠堤土方整形、道路土方整形,道路铺沙整边等工程中各类技术难度较低的基础工作施工单位优先雇佣当地农民。
  三是将部分植树造林工程承包给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上保障林木成活率。
  二、具体措施
  今年,自治区农牧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号),要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实施以工代赈,金额不低于施工企业中标金额的10%,以工代赈承接主体统一为项目所在嘎查村的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营农牧场(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对以工代赈合同、用工清单、工资发放表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以工代赈实行“五同步两前置”(同步设计、同步招标、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监管;将签订以工代赈的合同作为项目开工令的前置条件、将落实以工代赈作为对中标企业合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前置条件)。
  目前,我市正在制定适合当地落实以工代赈实施意见,计划实施一下以工代赈内容。
  一是参与修坡和整形。中标企业通过承接主体雇佣当地农民对渠道、排沟和道路进行人工修缮,包括渠沟修坡、渠沟整形、道路铺砂、平整路面和修整路边等工作。由承接主体负责采购砂石料,组织农民成立施工小组,明确各小组的施工任务和责任,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位及时整改。根据施工小组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验收结果,按照事先约定的工资标准结算工资。
  二是参与栽植和抚育。中标企业通过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承接主体签订合同,由承接主体负责苗木采购和造林抚育,鼓励在植树沟内采取“以育代造”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承接主体根据设计要求,确定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负责苗木栽植、施肥、浇水、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全过程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验收要求。
  三是参与运输和装卸。中标企业通过承接主体雇佣当地农民进行材料运输,由承接主体组织成立运输队伍,充分利用农民现有的运输车辆,如农用车、小型货车等,负责将购置的农家肥、苗木和砂石料等材料从生产地运输到项目区,将废弃积土、垃圾和树根清运到指定地点,按照运输里程和装卸量支付运输费用,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四是优先购置农家肥。根据中标企业用肥种类、质量和数量,承接主体要与当地养殖大户和农业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符合标准的农家肥供应稳定,鼓励当地农牧民自行生产加工农家肥,提高生产质量,优先就近购置项目区农户、养殖户、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农家肥投入使用。
  五是租赁用房和场地。允许将施工用房、场地租赁等面向项目所在嘎查村发生的费用纳入以工代赈。中标企业可通过承接主体推荐,与农户协商一致后,租赁其房屋作为施工项目部和工人生活起居用房,并提供合适场地堆放材料、停放设备。中标企业和农户要按照市场合理价格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条款,租赁协议签订之后要对农户进行公示。
  六是雇佣后勤保障人员。允许雇佣项目所在嘎查村后勤人员工资纳入以工代赈。中标企业通过承接主体雇佣农民作为后勤工作人员,根据项目施工需求,制定后勤人员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厨师、看管物资和材料搬运等后勤岗位人员,按照当地同行业工资水平确定薪酬待遇,按月发放工资,并为其购买意外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保障后勤人员的劳动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落实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五同步两前置”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招标、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监管;将签订以工代赈的合同作为项目开工令的前置条件、将落实以工代赈作为对中标企业合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前置条件),督促旗县制定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建好“两张清单”(项目用工需求清单、务工需求清单)和“两支队伍”(劳务合作社、乡村施工队),确保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比例达到中标金额的10%以上,切实提高农牧民工资性收入。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2025年7月14日
 

 

  

  签发人:王智功
  承办人:曹  伟
  电  话:828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