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市委会:
您提出的第169号《关于在乌梁素海实施生态调控捕捞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渔民上岸”后续问题,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公司已向市政府汇报了渔民上岸二期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因2025年财政资金紧张,该项目暂不能安排。
关于“生态调控”相关问题,一是我中心函询市农牧局,回复意见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二段)、《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乌梁素海不符合办理捕捞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生态捕捞农牧部门只能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内蒙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农业大学编制了《乌梁素海鱼类承载力调查评估报告》,我中心于7月18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议并通过。
该方案论证了生态调控的重要意义,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不危及水鸟栖息生存、繁衍的条件下,可实施季节性生态调控,配套增殖放流;三是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交了《关于实施生态调控捕捞的报告》,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回复:“实施生态捕捞活动时要进一步明确捕捞方法、时间和区域,不得危及水鸟生存、繁衍;在开展渔业捕捞活动时请你公司严格执行评审通过的《2025年鸟梁素海鱼类承载力调查评估报告》。”现有关生态捕捞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
2025年8月8日